2008/08/31

不要在房间有香烟

昨晚基本上还是睡不着
就醉得浑浑噩噩

今天一早起身冲了一个凉后
坐在电脑桌前
上网找工作

用了半小时
寄了五封电邮
竟然吸了十一支烟
直到我的烟灰缸满了
直到我的一包香烟完了

基本上 我觉得
我喜欢上吸烟
是因为它
能让我的舌头麻掉
能让我的左手有一些事情做
能让我的脑袋不想其他东西

要让舌头麻掉
就要买一些比较强的香烟
所以
我只买万宝路 又或者 登萧

基于看到香烟就很自然的点
还会一直点
所以 决定了
不要在房间放了
客厅就无所谓


ps:
昨天不小心让我找回一包两年前买的香烟
这是一包两年前感情上出现问题时买的
那时只吸了半支我就丢掉了
没想到还有机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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