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30

盈瀛事件回响-媒体的责任

早上起床后你有收听电台广播的习惯么?傍晚吃饭后你有看电视节目的习惯么?每个星期天你有常买那份厚厚的报纸看么?

人类自从有知觉开始,每天都在接受着不同的讯息。从起床的那一刻,身体的感官就开始传送讯息给我们的大脑,比如:围绕着自己的空气冷不冷、心情好不好、被子掉在床下了等。

这个月的中文报章头条,跑不开两则新闻。第一则是蒙古女郎炸屍案,第二则则是盈瀛受害案。两则新闻象月亮的阴圆阳缺般不断地更换,成为中文报章的头条。

但是,有没有发现到报章对于两件事情的处理手法不一样?比起蒙古女郎炸屍案,报章对于盈瀛受害案似乎把更多的内情透露出来。中文报章对于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似乎了如指掌,大多警方还未公布的状况都被刊登出来。新闻内容跑不掉根据可靠消息、据了解等字眼。

我们都认同,在司法还未宣判一个人是有罪之前,他都是清白的。

可是,为何今天我国的中文报章却会如此报道?

为什么媒体写出嫌犯的名字,甚至刊登他们的照片?

为什么媒体提到蒙古女郎炸屍案的嫌犯时却用知名政治评论员?




我们来看看其他人怎么说,

理大新闻系副教授姆斯达法(Prof. Madya Dr Mustafa Kamal Anuar接受采访时指出,媒体不应该在还未被控告上法庭前就公布嫌犯的身份,这是对嫌犯的保护。

为盈利而“挖料”报道

他说,任何人在还未被正式定案前都未能被确定是否有罪。媒体争先恐后地“挖料”报道,原因可能有几个。其中包括了盈利上的考量,媒体以着写故事的方式进行报道,主要是因为要吸引群众,提高他们的购买欲,以增加售卖报分来达到盈利的赚取。

当他被提问到为何另一宗命案-蒙古女郎炸尸案的嫌犯身份一直都以知名政治分析家来形容,而不象盈瀛受害案般直称被扣留的嫌犯为其母亲的时候,他表示这是媒体双重标准的做法。

这有可能是基于蒙古女郎炸尸案的嫌犯身份较敏感,所以媒体会特别处理。

媒体需以中立的立场提供资讯

另外,身为报章读者的源坤同学则表示,很多资讯都是由报章中得知。媒体需以中立的立场为广大读者提供资讯。他也透露,很多时候他都会以一家报馆的声誉来选择观阅那一份报章。

你呢?你又有什么看法?有尝试怀疑过报章上写的东西是否属实吗?还是,都不曾怀疑过它可能出现问题?

你所看的,可能不是真的。很多时候,媒体会因为要提高销量而刻意报道一些能吸引广大人民的新闻,而不小心为社会带来不良的后果。

时常都会有部长表示媒体的过度报道会给社会带来不良的后果,其中曾经被点名的包括新闻部副部长拿督林祥才曾经表示如果媒体过度渲染掠夺案,新加坡人将对来马观光感到担忧。此外,旅游部也指出,我国媒体广泛报导掠夺案,已影响到我国的旅游业。

那,我们要怎样处理这样的事呢?




要立法管制媒体工作者?

马来西亚管制媒体的法令还不够多?

提高阅听人的素质?

如何处理大众爱看八卦新闻的状况?

提供更多媒体识读的课程?

现今的大专所提供的课程不足以涵盖该层面么?

还是,

要提高媒体工作者对于职业操守的认识?







原稿由理科大学华文学会编辑族底下的《纸飞机》第一期总编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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