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7/11

盈瀛事件回响2

现在,我们来看看我们的媒体是如何进行审判!



1. 正义日报!

九日标题:

母親自導“尋女記”助男友脫身
男友疑失手殺小盈瀛

(檳城訊)女童小盈瀛案已偵破,並且相信是由母親的男友失手致死;母親則因為要保男友,才自導自演“尋女記”

那,警方说什么呢?
不過,哈達警監對案情始終守口如瓶,只表示女童的母親和母親男友週日下午被扣後,帶領警方到壟尾和亞依淡數地點搜查。
“警方是鑒於女嫌犯口供有可疑之處,所以才將她和其男友扣查。至於可疑之處是哪幾點,警方實在不能對外公佈,以免影響調查工作。”



2. 《南洋商报》也不赖!

(槟城10日讯)可靠消息指出,遇害的3岁半女童黄盈瀛是被男嫌凶浸泡在浴缸内嬉玩时,不慎溺毙。

而当男嫌凶再回到浴室察看时,惊见黄盈瀛已溺毙在浴缸内,顿时方寸大乱。

还懂得内情呢!






你看到么?中文媒体比警方还要厉害!


那,英文媒体呢?

首先,
来看看《太阳报》

Police say they have solved the murder of Shearway Ooi Ying Ying, who is three years and nine months-old, with the arrest of a 28-year old close female relative and her 29-year old male companion.


再看《新海峡时报》

Police said discrepancies in a missing person’s report enabled them to solve the case.

And yesterday, a 28-year-old woman and her 29-year-old boyfriend were remanded until July 18 by the Balik Pulau magistrate’s court.


人家有些说是母亲么?
没有!
这是什么?
这是道德!


最最最恶心的是,
正义日报还把马华塑造成富尔莫斯!


事實上,在整個尋人過程中,馬華並沒有完全聽信黃盈瀛的母親鄭慧雯的片面之詞,他們抱著“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態度,終於使黃盈瀛案取得突破性進展。

尋人案的兩個主要幕後功臣檳州馬華婦女組主任黃秀金和檳州馬華公共投訴及服務局主任陳玉鐘,在到處派發傳單的同時,還是針對鄭慧雯的談話多方盤問,終於套出多個疑點

。。。甚至告訴她,即使是她不肯老實告訴他事實,他們也會查出來。。。。

悲哀!!!





2 則留言:

Khai Suan 提到...

正義報上一次亞齊海嘯時,標題最商業化,每天出來的“死傷人數”一定是比別的報紙多。
這是惟恐死人不夠多,而且那些數目字也不懂是哪裡抄來的。照我對照國外報紙,他們應該去查CNN,BBC等等,看誰有最大的數字,就用誰的數字。

他們不會放單單死亡人數,因為數目就會小很多。

這種就是所謂的正義,然後就有很多人覺得那是大新聞,報紙就賣得好。

正義日報最近還不敢把那吉的名字放頭條,我想如果那吉一下台,擔保正義日報一定把他放頭條。
這種就是正義日報的正義原則。
最懂到搞生意的人來搞報紙,那麼他們的正義跟普通人的正義就不太一樣。

匿名 提到...

光华日报也不堪寂寞,也想当当福尔摩斯。
今天中间两版彩色版,标题是女儿失踪,还有心情扮美?然后四大张郑慧雯的照片。

个人观点,这是在伤口上撒盐。
这盐不是撒在郑慧雯身上,而是撒在她亲朋戚友身上。
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