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基本上还是睡不着
就醉得浑浑噩噩
今天一早起身冲了一个凉后
坐在电脑桌前
上网找工作
用了半小时
寄了五封电邮
竟然吸了十一支烟
直到我的烟灰缸满了
直到我的一包香烟完了
基本上 我觉得
我喜欢上吸烟
是因为它
能让我的舌头麻掉
能让我的左手有一些事情做
能让我的脑袋不想其他东西
要让舌头麻掉
就要买一些比较强的香烟
所以
我只买万宝路 又或者 登萧
基于看到香烟就很自然的点
还会一直点
所以 决定了
不要在房间放了
客厅就无所谓
ps:
昨天不小心让我找回一包两年前买的香烟
这是一包两年前感情上出现问题时买的
那时只吸了半支我就丢掉了
没想到还有机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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